液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,应用广泛。随着产业化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,液氨的储存规模也随之扩大。由于液氨属于有毒、易燃、易爆介质,近几年发生了数起液氨泄漏、中毒事故,造成了职员伤亡和经济损失,所以保证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成为一个必须认真重视的课题。
液氨罐区安全设施及运行:
罐区是液氨的集中储存区,保证它的安全运行是保证企业安全的重中之重。根据《中国石油化工团体公司液氨生产储存运输安全治理规定》及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液氨鹤管罐区的多年治理经验,液氨罐区应具备以下安全设施。
1、液氨鹤管储罐应设防火堤,堤内有效容积应为最大储罐容积的60%,这样氨储罐一旦泄漏,液氨不会四处扩散,为事故的处理提供了便利条件,同时围堤内有下水系统,应设雨水和生产污水两条通道,平时均处于封闭状态,个别情况下根据需要选择性打开。
2、液氨鹤管储罐设计应符合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》,液氨鹤管储罐应设液位计、压力表、安全阀和温度计。安全阀出口应设导气管,压力和温度远传至DCS主控室。这样就可以随时把握罐内的温度和液位,以便进行调节控制,个别压力异常情况安全阀启跳,有效防止储罐超压。关于液位计,原储罐设计采用的是浮盘式液位计,该种类型的液位计,计量精确度较高,但轻易卡住而失灵,车间原有4573个储罐的浮盘式液位计在投进运行后两个月内均先后被卡住而失灵,最后不得已改用差压式液位计,固然精度差了一些,但基本能满足生产上的使用,投用10年来未发现大的误差。现场压力表,根据《冷躲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(暂行)》中要求,氨压力表量程应不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.5倍,不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,精度≥2.5级。
3、液氨鹤管储罐安全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%,正常生产时液氨鹤管储罐应控制在较低的液位,一般控制在安全充装量的30%之内,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在储存过程中因环境温度上升膨胀、升压而导致储罐发生超压危险。
4、室外液氨鹤管罐区应设事故喷淋水、排水等设施。这样在储罐发生大量泄漏的情况下,可以用消防水对泄漏的液氨进行吸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。排水应设两条通道,雨水系统和生产污水系统。下水时打开雨水系统的阀门,使之流进雨水系统,事故状态下打开通往生产污水系统的阀门,经环保处理合格后外排,正常情况下两者均处于封闭状态。
5、为防止夏季阳光暴晒造成储罐超压,球罐外壁应刷凉凉胶,以减少阳光的辐射热,降低传导热,使储罐平安度过炎热的夏季。同时,完好的管线保冷,也是保护管线必不可少的有效措施。
6、为确保储罐不超装,储罐液位显示应设高报,用以提醒操纵职员储罐充装已到安全许可上限。为保障液位计失灵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储罐超装情况下储罐的安全,在储罐许可充装范围的液位高度设置液位开关,控制进料线上的快关阀。一旦液位达到该高度触及此开关,则联锁动作封闭来料线上的快关阀,切断进料,确保储罐安全。
7、液氨鹤管罐区及液氨输送泵四周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。当氨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的10%时,应能发出报警信号。氨气比空气轻,有强烈的刺激气味,其爆炸极限为15.5%~27%。根据团体公司规定或参照《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》中的规定,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,同时相应信号应接至DCS主控室,实现24h人工不中断监控,有效地填补巡检空闲时间,保证罐区安全运行。
8、储罐和管道应有导除静电的接电设施,并有专业职员定期检测,参照《小氮肥安全技术规程》中规定及团体公司相关规定,输送液氨时,由于液氨与管道的摩擦会产生大量静电荷,若不通过接地装置把电荷导走,就会使电荷聚集在储罐上形成很高的电位,当此电位达到某一间隙放电电位时,可能发生电火花引起火灾、爆炸事故。专业职员的定期检测是保证接地装置良好在用的必要保障,同时雷雨季节来临之前的全面检测最为关键。
9、球罐开口应采用最少化的原则,以确保球罐的整体强度最佳;罐区高处应设置风向标,当出现氨大量泄漏事故时,职员应向上风向疏散;储罐和管线应定期测壁厚,以把握设备的减薄情况。
10、液氨鹤管罐区应设事故罐和事故泵,事故罐最小储量不得小于最大罐容的1/4。操纵岗位同时制定相应的事故预案,配备相关防护器材,建立配备、发放、使用的治理制度。液氨鹤管泄漏事故预案应定期演练,确保职工具备较好的事故处理能力和中毒后的救护能力。